文告
日期: 2011年10月9日(星期日)
2012年财政预算案 – 郊区水供和电供计划(Rural Water and Electrification Programme)需要制衡 (check and balance)
大马水务与能源研究协会(AWER)已审阅(reviewed)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的财政预算案。郊区水供和电供的拨款明显地大幅增加。这是一个很好的举措,今后也应继续下去。
根据我们的研究,可以观察到:
财政预算案 |
郊区水供和电供的效益概述(Benefit outlined) |
2010年 |
水供 – 5.3亿令吉和1万6千个住户受惠 电供 – 8.25 亿令吉和3万个住户受惠 |
2011年 |
水供和电供:
- 12亿令吉予砂拉越州
- 15亿令吉予沙巴州
- 5.56亿令吉予半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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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
水供 – 21亿令吉和20万个住户受惠 电供 – 11亿令吉和3万9千个住户受惠 |
这是一项重要的计划以确保所有人民能享有他们的基本权利。但是,我们有一些意见反馈予政府以便能改进这郊区水供和电供计划。首先,总稽查司应对这计划进行一个整体的审计来衡量过去几年取得的成就。
与此同时,我们也接获几个关于郊区水供和电供工程缺乏维修的投诉。例如,由于承包商在安装太阳能电池板(solar panels)后并没有定期维修,这些电池板布满了青苔(moss)。住户们(原住民 / 郊区人民)也无所适从,因为他们并不晓得要如何维修这些电池板。根据国能子公司的报告,28个位于半岛的迷你水电站 (mini hydropower)里 ,只有20个在运作。另外8个仍处于修复计划阶段(rehabilitation planning)。此外,沙巴和砂拉越州没有关于迷你水电站状况的报告。因此,政府须对这些工程进行记录(keep track),以确保郊区水供和电供计划继续发挥作用(continue to function)。
我们想建议下列的提议以改进这计划:
(i)应进行公开招标 (open bidding),以减少工程的成本(现在是议价(negotiated price)方式);
(ii)维修成本也应包括在工程的成本内;
(iii)教育郊区人民基本的维修技能。这也能使他们成为半技能工人(semi-skill worker);
(iv)应让国家水务委员会(SPAN)和能源委员会(ST)监督这计划所有的工程以确保没问题。
我们希望政府能考虑我们的建议,以确保郊区水供和电供计划能顺利和透明化地进行。
S. PIARAPAKARAN
主席
大马水务与能源研究协会 (AWER)